案件名称:
秦开众与冯志宝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裁定书
法院: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案号:
(2021)苏1003执恢453号
所属地区:
江苏省扬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
2021-05-13
公开日期:
2021-06-28
当事人:
秦开众;冯志宝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1003执恢453号秦开众、冯志宝:关于申请执行人秦开众与被执行人冯志宝借款合同纠纷恢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