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邢磊,系总经理。
被告:李阳,男,1984年5月1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辽宁省盘山县。
原告盘锦龙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李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8日立案。
原告盘锦龙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盘锦龙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撤回起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是对自己权利所做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