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志刚,黑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工作证号12107199580585922。
被告:黑山县新兴镇金鼎养殖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726MA0XXWWG93,地址:黑山县新兴镇马家村四组。
法定代表人:施全文。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孟媛,辽宁大宸(盘锦)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2111201511994688。
原告李树艳与被告黑山县新兴镇金鼎养殖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4月2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本院审查认为,本案系环境资源类案件,不应由本院管辖,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原告李树艳的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