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盖春军,男,1963年8月24日出生,汉族,住青岛市市南区。
被执行人盖志成,1992年4月11日出生,汉族,住青岛市市南区。
申请执行人王涛与被执行人盖春军、盖志成合同纠纷一案,(2019)鲁0213民初5551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且已立执行。
被执行人盖春军、盖志成支付申请人王涛房屋租金人民币12067元及案件受理费221元。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支付给申请人3000元,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情况,申请人同意本案终结执行。
依照《中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