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排某财产保全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皮山县人民法院案号:(2021)新3223执保162号
所属地区:皮山县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1-05-01公开日期:2021-05-03
当事人:排某
案由:财产保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皮山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新3223执保162号 被保全人:排某,男,维吾尔族,1981年7月,住新疆皮山县城镇街道固玛南路XX号院XX号楼XX单元XX室,公民身份证号XXX。

被保全人排某财产保全一案,经皮山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2021)新3223刑初59号刑事裁定书已生效,本院于2021年4月19日依法受理。

该案申请保全排某名下的号牌XXX丰田牌一辆车,经查询,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