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马艳庆、韩二翠与威海通汇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案号:(2021)鲁1002执2001号
所属地区:山东省威海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1-05-26公开日期:2021-05-28
当事人:马艳庆;韩二翠;威海通汇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案由:委托合同纠纷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鲁1002执2001号申请执行人:马艳庆,男,1977年10月1日出生,汉族,住威海市环翠区温泉镇。

申请执行人:韩二翠,女,1979年5月17日出生,汉族,住威海市环翠区温泉镇。

被执行人:威海通汇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住所地威海市环翠区统一路。

申请执行人马艳庆、韩二翠与被执行人威海通汇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1002民初188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予立案执行。

本院在执行该案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履行期间,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终结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