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李传义,董事长。
被执行人:罗庆彬,男,汉族,1974年9月1日生,住金 寨县斑竹园镇漆店村柏术组。
被执行人:金寨县国庆猕猴桃种植家庭农场,住所地金寨县斑竹园镇漆店村漆店组,注册号:×××94(1-1) 负责人:罗庆彬 被执行人:陈家和,男,汉族,1961年6月15日生,住 金寨县斑竹园镇马河村河湾组,工作单位:金寨县斑竹园镇马河小学。
被执行人:罗先锋,男,汉族,1963年9月5日生,住金 寨县斑竹园镇街道人民路,工作单位:斑竹园镇福和希望小学。
被执行人:罗先堂,男,汉族,1963年3月7日生,住金 寨县斑竹园镇街道人民路,工作单位:斑竹园镇福和希望小学。
被执行人:罗先才,男,汉族,1973年10月19日生,住 金寨县沙河乡乡直单位一组,工作单位:斑竹园镇计生办。
被执行人:罗首睿,男,汉族,1968年10月8日生,住 金寨县斑竹园镇街道人民路,工作单位:斑竹园镇计生办。
本院在执行安徽利达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与罗庆彬等追偿权纠纷一案中,执行标的708906.37元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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