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段长明、官大金、林仲伟、朱安成、刘繁丽责令退赔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威远县人民法院案号:(2021)川1024执298号
所属地区:威远县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1-03-09公开日期:2021-04-22
当事人:朱安成;官大金;林仲伟;刘繁丽;杜小珠
案由:责令退赔

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1024执298号 杜小珠、官大金、林仲伟、朱安成、刘繁丽: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资中刑初字第130号文书,杜小珠申请执行官大金、林仲伟、朱安成、刘繁丽责令退赔一案,申请执行事项:申请执行四川省资中县人民法院(2015)资中刑初字第130号判决书确定的被执行人应履行的退赔款。

申请执行标的:20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