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张宁与符连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案号:(2021)陕0113执1488号
所属地区:西安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1-03-30公开日期:2021-04-30
当事人:张宁;符连庄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陕0113执1488号张宁、符连庄:申请执行人张宁与被执行人符连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陕01民终10830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张宁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已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符连庄与申请执行人张宁达成执行和解,由被执行人符连庄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张宁102940元,本案所涉纠纷就此了结。

和解协议达成后,被执行人按照和解协议内容主动履行了全部义务并承担了本案执行费1444元。

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结案。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