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申秀娜与北京惠言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案号:(2021)京0116民初1737号
所属地区:北京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21-03-12公开日期:2021-06-23
当事人:申秀娜;北京惠言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京0116民初1737号原告:申秀娜,女,1985年10月5日出生,满族。

被告:北京惠言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怀柔区迎宾北路********。

法定代表人:赵大齐。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义,北京市当代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申秀娜与被告北京惠言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日立案。

原告申秀娜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