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北京惠言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怀柔区迎宾北路********。
法定代表人:赵大齐。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义,北京市当代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申秀娜与被告北京惠言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日立案。
原告申秀娜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