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诉讼代理人:贵阳杰,上海市华天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沈浩,男,1994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青浦区。
被告:朱阳,女,1992年1月31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青浦区,现住上海市青浦区。
被告:钱振杰,男,1995年8月5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青浦区。
原告刘盼与被告沈浩、朱阳、钱振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3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无法向被告沈浩送达诉讼材料,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因本案事实不易查明,但法律适用明确,可以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