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玉林市大百有服装有限责任公司加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法院案号:(2021)桂0903执保118号
所属地区:玉林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1-03-12公开日期:2021-04-07
当事人:玉林市大百有服装有限责任公司;唐忠芝
案由:合同纠纷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法院 财 产 保 全 通 知 书 (2021)桂0903执保118号 玉林市大百有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玉林市大百有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唐忠芝关于加工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保全标的为人民币130000元,根据申请人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及本院作出的(2021)桂0903民初407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唐忠芝名下的银行存款、财付通余额、支付宝余额采取了相应保全措施,现将该案保全结果告知如下: 已冻结被申请人唐忠芝的银行账户余额6928.16元,冻结期限至2022年2月23日止。

对尚在保全期限内的上述被申请人的财产,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