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李素玲,女,汉族,1984年3月10日出生,住辽宁省海城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显胜,系辽宁海清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男,汉族,1984年9月10日出生,住辽宁省辽中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荣丽,女,汉族,1986年5月18日出生,住所地: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系被告王**会计。
原告海城市西柳镇李素玲服饰商行诉被告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海城市西柳镇李素玲服饰商行于2021年3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海城市西柳镇李素玲服饰商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