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申请执行人张京宽与被执行人江苏圣丰建设有限公司、江苏圣丰建设有限公司莱州市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案号:(2019)鲁0683执1119-3号
所属地区:山东省莱州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1-03-11公开日期:2021-03-26
当事人:张京宽;江苏圣丰建设有限公司;江苏圣丰建设有限公司莱州分公司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鲁0683执1119-3号申请人:张京宽,男,1962年6月26日出生,汉族,农村居民,住莱州市。

被执行人:江苏圣丰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溧阳市。

法定代表人:芮秋平,董事长。

被执行人:江苏圣丰建设有限公司莱州分公司,住所地莱州市。

负责人:姜志法,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京宽与被执行人江苏圣丰建设有限公司、江苏圣丰建设有限公司莱州市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以本院(2018)鲁0683民初453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为由申请执行,本院已受理。

现查明,被执行人江苏圣丰建设有限公司、江苏圣丰建设有限公司莱州市分公司有到期债权可供执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