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迟妍,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于文,男,该公司职员。
被告:王宝石,男,1986年7月8日出生,住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
原告吉林市经典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王宝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8日立案,原告吉林市经典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吉林市经典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要与被告私下协商和解事宜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符合法律相关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