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刘春英与于红军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案号:(2021)鲁1402执保257号
所属地区:山东省德州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1-03-01公开日期:2021-03-02
当事人:刘春英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鲁1402执保257号申请人:刘春英,女,汉族,住德州市德城区。

被申请人:于红军,男,汉族,住德州市德城区。

申请人刘春英与被申请人于红军民间借贷纠纷财产保全一案,我院已依据(2021)鲁1402民初233-2号民事裁定书,查封被申请人于红军名下位于德州市东风东路房产一处(查封期限自2021年2月3日至2024年2月2日)。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