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骆长芬逾期未履行该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张超向本院申请执行,请求被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10000元,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骆长芬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