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吴加庆,职务: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付宁,天津致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天津市保障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和平区大理道88号。
法定代表人:张X,职务: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敬,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天津富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天津市保障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2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