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确山县嘉和家庭农场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确山县人民法院案号:(2019)豫1725民初1702号之一
所属地区:确山县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19-08-27公开日期:2020-10-30
当事人:确山县嘉和家庭农场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确山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豫1725民初1702号之一本院于2019年8月13日对确山县嘉和家庭农场诉驻马店市中欣农业产品有限公司、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9)豫1725民初1702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2019)豫1725民初1702号民事判决书中落款部分“二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