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陈军亮,男,1976年3月8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丰城市,上诉人邵天玉因与被上诉人东莞市石排越惠百货商场产品责任纠纷三案,不服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2018)粤1971民初1155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审理过程中,经查证,原审法院于2019年4月4日向上诉人邵天玉送达了《预交上诉费通知书》,通知其在收到该通知书次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费,并告知逾期缴费的,依法按自动撤诉处理。
但上诉人邵天玉未在上述指定的期限内交纳上诉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