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商良美,1972年1月23日出生,住沂南县。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沂南县人民法院(2019)鲁1321执1476号裁定书,于2019年8月28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执行人商良美在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