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北京申亚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何金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案号:(2019)京0119民初9090号
所属地区:北京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19-08-08公开日期:2019-11-19
当事人:北京申亚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何金安
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京0119民初9090号原告:北京申亚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延庆区大榆树镇西杏园**。

法定代表人:韩宝建,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旋,女,北京申亚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

被告:何金安,住北京市延庆区,其他信息不详。

原告北京申亚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何金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经人民调解员马腾飞调解,原告北京申亚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26日以被告主体有误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

北京申亚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