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韩宝建,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旋,女,北京申亚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
被告:何金安,住北京市延庆区,其他信息不详。
原告北京申亚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何金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经人民调解员马腾飞调解,原告北京申亚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26日以被告主体有误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
北京申亚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
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