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翁泽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19)粤51执154号
所属地区:广东省潮州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19-08-08公开日期:2019-11-08
当事人:浙江汉坤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粤51执154号浙江汉坤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翁泽辉:关于申请执行人浙江汉坤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翁泽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期间,被执行人翁泽辉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人民币银行存款人民币1520元划入本院的执行款账户,其中1470元偿还给申请执行人,执行费50元依法缴纳,剩余部分利息申请执行人书面表示放弃。

被执行人翁泽辉已经履行其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根据《最高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