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郭凤兰,系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杨丽娟,女,汉族,住沈阳市皇姑区。
被告张立新,男,汉族,住沈阳市皇姑区。
本院在审理原告辽宁贵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张立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辽宁贵堂物业服务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