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邢保贵与田万富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案号:(2019)豫0802执708号
所属地区:河南省焦作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19-08-27公开日期:2019-12-26
当事人:邢保贵;田万富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9)豫0802执708号申请执行人:邢保贵,男,1970年12月8日出生,汉族,住焦作市解放区。

被执行人:田万富,男,1988年1月5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修武县。

邢保贵申请执行田万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7日立案后,于2019年3月12日向田万富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

由于田万富未向本院申报财产,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本院已依法将田万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限制高消费;本院分别于2019年3月11日、2019年3月27日、2019年5月22日、2019年6月11日、2019年7月10日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田万富名下的银行账户、证券、车辆进行查询,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向焦作市不动产管理中心发出协查通知,经查询田万富名下无可供执行的不动产;本院向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丰收路支行发出协查通知,经查田万富名下无理财产品。

本院向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协查通知,经查询田万富名下无住房公积金存缴记录。

截至2019年8月27日,执行标的为20525元,执行到位金额为0元;现本案已立案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