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2019)赣0104民初1565号江西省金诚物业有限公司与胡琳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案号:(2019)赣0104民初1565号
所属地区:江西省南昌市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19-08-28公开日期:2019-09-04
当事人:江西省金诚物业有限公司;胡琳莉
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赣0104民初1565号 原告:江西省金诚物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沿江北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7814989120。

法定代表人:罗涛,职务: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辉鹤,该公司员工。

被告:胡琳莉,女,1976年3月4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

原告江西省金诚物业有限公司与被告胡琳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28日立案。

原告以双方进行庭外和解为由,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