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张接与林小妹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永嘉县人民法院案号:(2019)浙0324民初2929号
所属地区:永嘉县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裁判日期:2019-08-13公开日期:2020-01-17
当事人:张接;林小妹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浙0324民初2929号 原告:张接,男,1978年7月30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 330321197807304811,汉族,住温州市瓯海区。

被告:林小妹,女,1951年6月4日出生,汉族,住温州市永嘉县。

原告张接与被告林小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1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被告林小妹送达应诉材料,需以公告方式送达,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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