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陈敬霞、张馨月债权人撤销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法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案号:(2021)辽0191执1971号
所属地区:nan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1-09-13公开日期:2021-10-16
当事人:陈敬霞;张馨月
案由: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辽0191执1971号申请执行人:陈敬霞,女性,1970年08月29出生,汉族,住沈阳市大东区。

被执行人:张馨月,女性,1998年11月20出生,汉族,住沈阳市于洪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敬霞申请执行的(2020)辽0191民初1625号民事调解书与被执行人陈敬霞与张馨月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中,因双方达成长期和解协议。

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0)辽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