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湖南湘江时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侯建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法院: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案号:(2021)湘0105执5294号之一
所属地区:长沙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1-09-23公开日期:2021-09-29
当事人:湖南湘江时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侯建;弘高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湖南津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案由: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湘0105执5294号之一申请执行人湖南湘江时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国际大厦A座1607-1612。

法定代表人:余颖。

被执行人侯建,男,1976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

被执行人弘高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四段792号弘高车世界C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000584942519T。

法定代表人:范可风。

被执行人湖南津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长沙市望城区星城镇南塘村南西11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000561732906K。

法定代表人:范可风。

申请执行人湖南湘江时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侯建、弘高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湖南津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湘0105民初177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侯建、弘高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湖南津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至今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湖南湘江时代融资租赁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