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齐净、李大龙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法院: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案号:(2021)辽0203执2024号
所属地区:大连市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裁判日期:2021-09-26公开日期:2021-09-27
当事人:齐净;李大龙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辽0203执2024号申请执行人:齐净,女,1960年10月01出生,汉族,住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

被执行人:李大龙,男,1990年05月23出生,汉族,住大连市沙河口区。

本院在执行齐净与李大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李大龙未履行(2021)辽0203民初2453号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冻结、扣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