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春文化工作室

企业名称:上海大春文化工作室
英文名称:nan
曾用名:nan
所属省市县:上海市 上海市 金山区
行业分类: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商务服务业 综合管理服务
登记机关: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6MA1J9QRT5A
纳税人识别号: 91310116MA1J9QRT5A工商注册号: 310116003892045
组织机构代码: MA1J9QRT-5
法定代表人: 刘子昇营业期限: 2017-08-07至2022-08-26
企业类型: 个人独资企业经营状态: 注销
成立日期: 2017-08-07核准日期: 2022-08-26
注册资本: 1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 nan
纳税人资质: 按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参保人数: 1.0公司规模: 小于50人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亭卫公路1500号四层A120室
经纬度:121.3651160648946,30.76717616004797
联系电话: 021-32557026;13761539860邮箱:
网站链接: nan
经营范围: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创意服务,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会务服务,会展服务,展览展示服务,舞台设计搭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