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东方艺术广告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金华市东方艺术广告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nan
曾用名:nan
所属省市县:浙江省 金华市 婺城区
行业分类: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文化艺术业 文艺创作与表演
登记机关: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01254980635A
纳税人识别号: 91330701254980635A工商注册号: 330701000025107
组织机构代码: 25498063-5
法定代表人: 郑志青营业期限: 1995-09-12至2048-06-08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状态: 存续
成立日期: 1995-09-12核准日期: 2017-12-08
注册资本: 1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 50万人民币
纳税人资质: nan所属行业: 体育
参保人数: 1.0公司规模: 小于50人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南街697号金发佳苑4幢201-202室
经纬度:119.6621266675215,29.08567998904914
联系电话: 13957975125邮箱:
网站链接: nan
经营范围:国内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不含互联网广告发布);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会议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工业产品设计;包装设计;茶叶、服装、服饰、箱包、针纺织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家具、体育用品(不含弩)、工艺品(除文物)、艺术品(除文物)、日用品百货、宠物用品、汽车零配件、厨房用具批发、零售;货物进出口(仅限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且无需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成果转让;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教育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劵、期货业务咨询);艺术创作(不含演出);书画装裱;绘画培训(非学历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