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营范围:(一)宣传和普及拳击搏击运动,推动群众性拳击搏击运动的开展,通过组织广大群众和青少年参加拳击搏击运动,增强人民群众的体质和提高拳击搏击运动技术水平; (二)研究、拟定全市拳击搏击运动项目的竞赛制度,对拳击搏击竞赛体制、竞赛规程、裁判法提出完善、修改建议,报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三)负责举办竞赛活动组织协调,促进省内交流,增进与各地和中国拳击协会的友谊; (四)负责协调、组织全市性各类、各级拳击搏击竞赛和训练工作,加强协会、拳馆、俱乐部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增进运动员、拳击搏击工作者之间的团结和友谊; (五)负责协调组织培训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工作。制定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负责运动员资格的审查和拳击搏击运动的媒体传播媒体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选拔和推荐市队教练员和运动员;负责组织拳击市队、市青年队和市青少年队的集训工作及参加省市和国家级拳击比赛; (七)负责拳击搏击各类活动以及教练员出市任教的选拔、运动员个人到外市训练、比赛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协调和组织拳击搏击类(综合格斗,自由搏击,泰拳,长、短兵器, 空手道)运动科学研究、技巧交流等活动;(九)对全市各类拳击搏击的培训活动、拳馆(场)、俱乐部等进行业务指导服务和归口管理。 (十)承接政府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